活动介绍:
深圳市于2008年11月19日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加入全球创意城市网络,获授“设计之都”称号,并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要求,征集深圳“设计之都”标志。
作品要求:
应征作品要求形象鲜明,具有时代气息和民族特色,能充分展示深圳开放、包容、多元的城市元素与设计特点。作品风格不限,但必须是原创作品。
征集范围:
面向深圳设计行业所有设计师和全体市民公开征集。
征集方式:
应征作品需按标志设计的规范格式制作,并附上简短的创意说明;用A4纸打印一份,附作品光盘和联系方式,邮寄至深圳特区报业大厦33楼深圳创意文化中心,邮编518009。征集作品均不退稿。
征集时间:
2009年1月8日至2009年2月10日。
评选方式:
主办方将邀请海内外知名设计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选出优秀作品30件,从中选出最终入围作品1件;评选结果将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奖励方式:
主办方将给予优秀作品每件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给予最终入选作品6万元人民币的奖励。作品一经采用(含入围作品及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其版权即归主办方所有。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属于主办方。
欢迎广大设计师和市民积极参与!
深圳“设计之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深圳创意文化中心
200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