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的安排意见》,为了深入开展全市对外宣传“五个一”(一部城市宣传片、一句城市标语、一个城市标识、一首城市歌曲、一篇城市短文)精品工程,提高咸阳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树立咸阳良好的对外形象,增强咸阳城市综合竞争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咸阳城市标语、城市标识、城市歌曲、城市短文。此次活动由中共咸阳市委宣传部主办。中共咸阳市委对外宣传小组办公室、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咸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咸阳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咸阳日报社、咸阳市广播电视台协办。
一、征集要求
城市标语:体现城市的风采,展示咸阳独特的地域文化和城市品位,用一句简单好记、形象具体、富有深刻思想内涵的城市形象宣传用语,进一步提升咸阳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文字要精炼,不超过12个字。
城市标识:体现咸阳城市形象,凸显咸阳城市地域特色。展现咸阳博大精深的历史文化内涵。形象简洁、色彩明快、独具一格、富有艺术感染力、具有人文、国际化特质的城市标识。
城市歌曲:创作谱写歌曲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催人奋进,讴歌咸阳的巨大变化,突出咸阳历史底蕴人文特色,抒发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情怀,旋律优美动听、清新活泼、可独唱或合唱,易于普及传唱,报送的作品必须是词曲成形作品。
城市短文:以“城市形象大家谈”为主题,围绕更好的建设、发展咸阳的目的展开作文,可以对目前与城市形象不相适应的现象、做法、观点、观念提出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给出建议,要求见解独特,角度新颖,短文不超过1000字。
二、投稿方式
短信通道:编辑作品内容短信发送至1065836826
邮箱通道:登陆mail.139.com通过139邮箱将作品发送至15991001860@139.com(次月获赠2元话费)
信函通道:中共咸阳市委对外宣传小组办公室收
邮编:712000(投稿信函请注明“征集作品”字样)
投稿截止日期:2009年8月31日
三、评选方式
成立咸阳城市形象征集活动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作品征集的要求,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公众评选、复评、定评四个阶段进行评选。2009年9月底公布获奖作品及名单。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共4名(城市标语、城市标识、城市歌曲、城市短文各1名),奖价值5000元奖品及获奖证书;
二等奖,共8名(城市标语、城市标识、城市歌曲、城市短文各2名),奖价值1000元奖品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共12名(城市标语、城市标识、城市歌曲、城市短文各3名),奖价值500元奖品及获奖证书;
优秀奖,500名,奖精美礼品一份。
五、相关说明
1、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旦发现将取消参选资格,相关责任由参选者承担。
2、参赛作品一经采用,其著作权归个人,版权均归主办单位所有,合作作品署名不超过3人。
3、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4、参赛作者须附个人信息(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详情请登陆中国咸阳网www.xianyang.gov.cn
活动咨询电话:029―33193021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咸阳城市形象征集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09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