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赛对象及条件 

1.为吸引广大设计爱好者参与,并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本次征集活动拟面向所有有意向的团体和个人; 
2.为保证此次活动能够产生高水准的作品,拟向平面设计精英发出定向邀请; 
3.对其他设计者无参赛条件的限制,欢迎有意向的团体和个人参加活动。 

征集时间 

1.即日起至2009年10月10日18时止,为提交应征作品时间; 
2.2009年10月底,公布入围作品和最终选定作品。 

奖金设置 

1.  对于公开征集的作品,设入围奖三个,每个作品奖金5000元; 
2.  最终采用作品另加20000元进行修改深化设计; 

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要突出深圳湾大街的商业和文化特质,体现其步行长廊的特色。作品要素要包括深圳湾大街及其英文名SHENZHEN BAY AVE。标识设计要考虑“深圳湾大街”中、英文的结合与搭配。 
2.参赛标识图案要简洁大方,色彩与构图组合自然醒目,色彩明快,美观大气,含义明确,具有较强的视觉应用拓展性,能直观、醒目地突出深圳湾大街形象,有活力并赋予时代感;创意新颖独特,个性鲜明,易于辨识、记忆,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感染力和时代感,并适合平面宣传、生产制作等各种用途。 
3.设计者每人提交的方案数量不限;提交黑白和彩色A3效果图及基本组合格式一式两份,相关电子文件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4.设计作品必须附有对标识创意设计2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简要论述设计构思、寓意和创意。 
5.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tif、psd、cdr格式文件),以便中标后提供给南山中心区管委会。 
6.作者需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包括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 
7.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8.征集结果公布后,未入围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作品提交 

1.应征作品稿件为打印图纸和电子稿件。 
2.电子稿件的图片像素不低于300*300,并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图片格式为JPG格式; 应征作品应标明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E-mail、QQ和MSN等真实有效信息,以便及时联系。如有伪造信息作品以作废处理。 
3.2009年10月10日18点之前将黑白和彩色A3效果图及基本组合格式一式两份的A3作品,通过邮寄或者专人送达南山中心区管委办;相关电子文件发送至aiting415@163.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海珠城东座2楼南山中心区管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工      邮编:518054     联系电话:0755-26054850 

评审办法 

1. 由主办单位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对所有公开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确定3组入围作品;与定向邀请的作品进行最终的评选,选出一组作品作为最终采用的方案。 
2. 入围及最终采用的作品将在新闻媒体以及南山中心区管委办网页等向全社会公布。 

法律声明 

1.设计者提交作品必须是设计者所原创,并且未曾发表和使用,且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利。所有设计者必须是所提交设计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设计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涉及抄袭、剽窃或者其他侵权行为的,均由设计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主办方无关。 
2.被选中的设计作品,主承办方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3.本次活动入围作品的所有权和相关知识产权永久归属于深圳市南山中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4.南山中心区管委办将基于前述权利转让而对获奖参赛作品享有完全、充分、排他的知识产权;由此产生的徽标的所有权及任何使用权亦永久归南山中心区管委办所有。未经南山中心区管委办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本次活动的入围作品的设计方案进行宣传、出版、展览等,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属南山中心区管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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