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农业部、文化部、中国文联主办,中国农业博物馆、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承办的“中国农民艺术节”将于2010年6月16日至21日在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举办。“艺术节”组委会决定举办“中国农民艺术节”吉祥物和会标设计有奖征集活动,通过吉祥物和会标作品的征集、遴选,更好地宣传中国农民艺术节“展示新农村,描绘新生活”的主题,突出“农耕文明、乡土艺术、世博盛会” 三大元素,弘扬中华文明,传承民族文化,展示中华艺术瑰宝。
一、作品要求
1.征集中国农民艺术节会标、吉祥物各一件。
2.应征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国内其他农民艺术节的会标、吉祥物。
3.应征作品是应征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不会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参赛作品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组委会有权取消该应征者的参赛资格。
4.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应征作品或者任何用于创作应征作品的素材均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导致的任何纠纷均由应征者承担责任。
5.所有应征作品组委会均不负责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二、设计要求
1.吉祥物应是活泼可爱、富有情趣的形象;创意及构图新颖独特、造型简洁、色彩鲜明、视觉冲击力强,显现活泼可爱、热情亲切、吉祥欢乐的艺术魅力;可以是单独一个形象,也可以是一组形象。其造型须符合中国农民艺术节主题,结合农民文化产业的特有审美情趣,充分体现中国农民艺术节的特色和特点。
2.设计稿同时也需要配上吉祥物名称。吉祥物需要有一个富有特色、简洁响亮、上口易记的名称(请标注于吉祥物设计图稿的正下方)。如果吉祥物是由一组形象组成,则应给每个原型设计一个名称。
3.吉祥物设计要有利于各种材质的工艺制作。
(二)会标
用彩色图形设计,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创意独特,寓意深刻,图案简洁明快,易于识别,视觉效果和谐,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能有机地将本届中国农民艺术节的主题寓意其中。
(三)相关事项
1.设计稿易于记忆和传播,具备商业开发价值。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作品应为彩色设计稿件,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
2.设计稿要求构思新颖、内涵丰富、创意鲜活、色彩明快,体现时代感和艺术性,具有人性化和亲和力,能得到普遍认同。
三、投稿要求
1.应征作品以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同时递交。应征吉祥物、会标的作者应提交作品一式两份,设计规格为A4纸, 另须同时提供电子版本,文件可为JPG及TIFF文件,清晰度大于300dpi。
2.每件应征作品需提交创作理念说明,不少于100字(请勿直接写在设计稿上,另附文本文件),旨在阐述吉祥物和会标的创意基础、设计思路和名称含义等。
3.应征作品上不得出现与创作人身份相关的说明文字或符号,创作人须单独提供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本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的需提供相关证明一份。
4.入选吉祥物和会标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中国农民艺术节组委会所有,吉祥物和会标作品的著作权人为中国农民艺术节组委会。中国农民艺术节组委会拥有对入选作品的唯一使用权, 入选作品可被组委会用于艺术节的各类宣传活动、展览、媒体报道、制作等配套活动。
5.组委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选。对入选作品,组委会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四、评选方式
1.征稿日期: 2010年3月1日―31日
2.揭晓入围作品:2010年4月10日
3.揭晓本届中国农民艺术节吉祥物和会标:2010年4月15日。
五、奖励办法
1.会标、吉祥物作品优秀奖各五名,颁发证书及奖金各1000元;
2.最终入选会标、吉祥物作品各一名,颁发证书及奖金各8000元;
3.应征单位及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4.获奖者需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六、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6号全国农业展览馆中国农民艺术节组委会宣传推广组
联 系 人:赵佩霞 吴 蔚
联系电话:65096062 65096067
邮 编:100125
电子邮箱:nongminyishujie@21cn.com
七、说明
应征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请在信封右上角标明“中国农民艺术节征集”字样,以示区别。
八、“中国农民艺术节”组委会拥有对本届“中国农民艺术节”吉祥物和会标设计有奖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一、作品要求
1.征集中国农民艺术节会标、吉祥物各一件。
2.应征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国内其他农民艺术节的会标、吉祥物。
3.应征作品是应征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不会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参赛作品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组委会有权取消该应征者的参赛资格。
4.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应征作品或者任何用于创作应征作品的素材均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导致的任何纠纷均由应征者承担责任。
5.所有应征作品组委会均不负责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二、设计要求
1.吉祥物应是活泼可爱、富有情趣的形象;创意及构图新颖独特、造型简洁、色彩鲜明、视觉冲击力强,显现活泼可爱、热情亲切、吉祥欢乐的艺术魅力;可以是单独一个形象,也可以是一组形象。其造型须符合中国农民艺术节主题,结合农民文化产业的特有审美情趣,充分体现中国农民艺术节的特色和特点。
2.设计稿同时也需要配上吉祥物名称。吉祥物需要有一个富有特色、简洁响亮、上口易记的名称(请标注于吉祥物设计图稿的正下方)。如果吉祥物是由一组形象组成,则应给每个原型设计一个名称。
3.吉祥物设计要有利于各种材质的工艺制作。
(二)会标
用彩色图形设计,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创意独特,寓意深刻,图案简洁明快,易于识别,视觉效果和谐,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能有机地将本届中国农民艺术节的主题寓意其中。
(三)相关事项
1.设计稿易于记忆和传播,具备商业开发价值。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作品应为彩色设计稿件,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
2.设计稿要求构思新颖、内涵丰富、创意鲜活、色彩明快,体现时代感和艺术性,具有人性化和亲和力,能得到普遍认同。
三、投稿要求
1.应征作品以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同时递交。应征吉祥物、会标的作者应提交作品一式两份,设计规格为A4纸, 另须同时提供电子版本,文件可为JPG及TIFF文件,清晰度大于300dpi。
2.每件应征作品需提交创作理念说明,不少于100字(请勿直接写在设计稿上,另附文本文件),旨在阐述吉祥物和会标的创意基础、设计思路和名称含义等。
3.应征作品上不得出现与创作人身份相关的说明文字或符号,创作人须单独提供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本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的需提供相关证明一份。
4.入选吉祥物和会标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中国农民艺术节组委会所有,吉祥物和会标作品的著作权人为中国农民艺术节组委会。中国农民艺术节组委会拥有对入选作品的唯一使用权, 入选作品可被组委会用于艺术节的各类宣传活动、展览、媒体报道、制作等配套活动。
5.组委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选。对入选作品,组委会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四、评选方式
1.征稿日期: 2010年3月1日―31日
2.揭晓入围作品:2010年4月10日
3.揭晓本届中国农民艺术节吉祥物和会标:2010年4月15日。
五、奖励办法
1.会标、吉祥物作品优秀奖各五名,颁发证书及奖金各1000元;
2.最终入选会标、吉祥物作品各一名,颁发证书及奖金各8000元;
3.应征单位及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4.获奖者需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六、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6号全国农业展览馆中国农民艺术节组委会宣传推广组
联 系 人:赵佩霞 吴 蔚
联系电话:65096062 65096067
邮 编:100125
电子邮箱:nongminyishujie@21cn.com
七、说明
应征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请在信封右上角标明“中国农民艺术节征集”字样,以示区别。
八、“中国农民艺术节”组委会拥有对本届“中国农民艺术节”吉祥物和会标设计有奖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