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莱芜市人民医院成立六十周年,提升医院形象,规范医院宣传标识,扩大医院知名度,推进医院文化建设,莱芜市人民医院研究并报经上级领导部门同意:现面向全院及社会各界征集莱芜市人民医院院徽、院旗、院歌。
详情及参与方式,请登录莱芜市人民医院网站://www.lwsyy.com
网上投稿投票直接登录:http://vote.lwsyy.com
咨询电话:6279363 手机:13054817154 联系人:张玉红
发送电子邮件:lwsyygh@126.com QQ: 1220590542
作品邮寄地址:莱芜市雪湖路1号莱芜市人民医院工会 张玉红收
信封左上角请注明:“作品征集”
莱芜市人民医院院徽 院旗 院歌
征集须知
本次征集由院徽部分、院旗部分、歌词部分、作曲部分组成
每部分设
院徽一等奖1名 奖金5000元
院旗一等奖1名 奖金3000元
作曲一等奖1名 奖金6000元(含配器、录音、演唱费用)
歌词一等奖1名 奖金3000元
二等奖12名 (院徽、院旗、作曲、歌词各3名)
每人奖金1000元
三等奖24名 (院徽、院旗、作曲、歌词各6名)
每人奖金600元
鼓励奖36名(以得分顺序排列即第25名---第60名)
奖品一份
总计60名。
征集要求:
一、院徽:整体设计要凸显医院行业特色,图案创意构思及色彩要美观大方,富有内涵。设计者须提供平面及3D图案;设计要明显区别于其他医疗机构,并适用于平面、立体、雕塑及标识的制作。设计者需要对其VI进行描述。
二、院旗:色彩鲜明,具有卫生行业主题颜色,以兰白色为主色,要明显区别于其他医疗机构,并适用于平面、立体、雕塑及标识的制作。设计者需要对其VI进行描述。尺寸以国家规定的小于国旗、符合企业VI要求为准。
院 歌: 分歌词及歌曲两部分
三、歌词:要体现医院的行业特色,歌词要押韵上口,体现医院办院方针、鼓舞人心、易于传唱,合唱。词作者需对医院文化进行考察和体验。
四、歌曲:抒情优美、富有内涵、节奏明快、即铿锵有力,又抒情优美。易学、易唱。作曲者应提供已录制的MP3或可以播放的介质。
文件上传及网上投票说明
登陆莱芜市人民医院投稿投票网站:vote.lwsyy.com
进入院徽、院旗、院歌征集专栏!
上传作品须知:
所有上传文字作品请以Word或txt文件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
图片格式请以JPEG或GIF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
不支持FLASH,PDF,TIF,PSD等大图。
网上投票将以独立IP记录投票,每人每次只能对不同类别的作品投票一次,重复投票无效;实时显示。
重要约定及作品录用:
所有征集者都必须充分理解并同意莱芜市人民医院对本次征集活动的须知及要求。参加征集的作品必须是专为莱芜市人民医院设计、创作。不得用已参选或者已被他人使用的作品参选;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参选,违者自行承担所有的风险和法律责任。
作品录用:参加征集者的作品通过莱芜市人民医院网站上传或通过信函、邮箱发至莱芜市人民医院后即为莱芜市人民医院本次院徽、院旗、院歌征集作品。通过网上上传的作品,自动参加网上投票。
征集作品截稿时间:2010年5月10日。
截稿后,市医院将组织专家、学者、词作家、曲作家及相关部门的同志,参考网上投票的情况进行评选录用。评选录用结果将在莱芜市人民医院网站及本地媒体公告公示。
本次活动的获奖者在取得莱芜市人民医院支付的奖金(含著作权、使用权、知识产权费用)后,其作品的著作权,使用权,知识产权均属莱芜市人民医院长期所有,长期使用。
公告公示结束后3日内,获奖者带身份证原件及作品(含未合成的原始作品)根据通知到莱芜市人民医院,在公证处的监督下、签署著作权、知识产权、使用权授权协议;领取现金及获奖证书。
莱芜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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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须知
本次征集由院徽部分、院旗部分、歌词部分、作曲部分组成
每部分设
院徽一等奖1名 奖金5000元
院旗一等奖1名 奖金3000元
作曲一等奖1名 奖金6000元(含配器、录音、演唱费用)
歌词一等奖1名 奖金3000元
二等奖12名 (院徽、院旗、作曲、歌词各3名)
每人奖金1000元
三等奖24名 (院徽、院旗、作曲、歌词各6名)
每人奖金600元
鼓励奖36名(以得分顺序排列即第25名---第60名)
奖品一份
总计60名。
征集要求:
一、院徽:整体设计要凸显医院行业特色,图案创意构思及色彩要美观大方,富有内涵。设计者须提供平面及3D图案;设计要明显区别于其他医疗机构,并适用于平面、立体、雕塑及标识的制作。设计者需要对其VI进行描述。
二、院旗:色彩鲜明,具有卫生行业主题颜色,以兰白色为主色,要明显区别于其他医疗机构,并适用于平面、立体、雕塑及标识的制作。设计者需要对其VI进行描述。尺寸以国家规定的小于国旗、符合企业VI要求为准。
院 歌: 分歌词及歌曲两部分
三、歌词:要体现医院的行业特色,歌词要押韵上口,体现医院办院方针、鼓舞人心、易于传唱,合唱。词作者需对医院文化进行考察和体验。
四、歌曲:抒情优美、富有内涵、节奏明快、即铿锵有力,又抒情优美。易学、易唱。作曲者应提供已录制的MP3或可以播放的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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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征集者都必须充分理解并同意莱芜市人民医院对本次征集活动的须知及要求。参加征集的作品必须是专为莱芜市人民医院设计、创作。不得用已参选或者已被他人使用的作品参选;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参选,违者自行承担所有的风险和法律责任。
作品录用:参加征集者的作品通过莱芜市人民医院网站上传或通过信函、邮箱发至莱芜市人民医院后即为莱芜市人民医院本次院徽、院旗、院歌征集作品。通过网上上传的作品,自动参加网上投票。
征集作品截稿时间:2010年5月10日。
截稿后,市医院将组织专家、学者、词作家、曲作家及相关部门的同志,参考网上投票的情况进行评选录用。评选录用结果将在莱芜市人民医院网站及本地媒体公告公示。
本次活动的获奖者在取得莱芜市人民医院支付的奖金(含著作权、使用权、知识产权费用)后,其作品的著作权,使用权,知识产权均属莱芜市人民医院长期所有,长期使用。
公告公示结束后3日内,获奖者带身份证原件及作品(含未合成的原始作品)根据通知到莱芜市人民医院,在公证处的监督下、签署著作权、知识产权、使用权授权协议;领取现金及获奖证书。
莱芜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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