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国矿山救援队伍的建设与管理,规范、统一全国矿山救援标识,进一步提高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服务水平,方便矿山救援队伍参与社会救援的协调指挥和便于社会认知,增强矿山救援队伍的凝聚力、责任心和荣誉感,树立我国矿山救援队伍的良好形象,提高国际影响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决定在全国开展"中国矿山救援标识"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美术学院师生、专业设计机构及其他单位、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集。
二、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于2010年11月1日开始,至2010年12月31日截止(以稿件邮寄邮戳为准)。
三、设计理念
表现矿山救援的职业特点,突出"矿山"和"救援",体现矿山救援工作以人为本、拯救生命、服务社会的主题,展示中国矿山救援队伍不畏艰险,英勇善战的精神风貌,能激发矿山救援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富有鲜明的时代气息,具有中国特色,易于被大众接受和传播。
四、具体要求
1.用平面图案的设计形式、象征寓意的表现手法来体现。
2.创意新颖、主题突出、构图巧妙、结构简洁、色彩鲜明、端庄大方、易于识别、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
3.标识图案中应包含国际通用的矿业"双锤"标志;
4. 标识中如有文字,应为:中文"中国矿山救援",英文"CHINA MINE RESCUE";
5.图形结构便于推广应用、印刷和实物制作。
6.提交的设计方案应是位于A4型纸中心的版本,黑白稿和彩色稿各一份,电脑制作手工绘制均可。
7. 提交的设计方案除图案外,还应配写5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用以阐述作品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五、稿件提交
1.请应征者填写《中国矿山救援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附件1)。
2.报名表和投稿作品请一同寄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技术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联系人:邱雁、张振东;电话:(010)64463327、64463119;电子邮件:qiuyan@chinasafety.gov.cn。
3.作者须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来稿一律不退。
六、评选方式
征集组委会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稿件进行集中评选,评选结果向社会公布。
七、奖励办法
1.征集活动将评选出入围作品5件,各奖励人民币5千元;其中当选为"中国矿山救援标识"的作品,另行奖励人民币1.5万元;
2. 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纳税。
3. 征集组委会向入围及当选作品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4. 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
八、作品的知识产权
1. 入围及当选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所有。
2.凡提交的设计方案均应未曾公开发表。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征集单位无关。
九、其他
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矿山救援指挥中心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应征者参加应征,即视为无条件同意本启事所有条款。
矿山救援工作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开展"中国矿山救援标识"征集活动影响深远,参与标识方案设计意义重大。应征者可在全面了解中国矿山救援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的基础上进行设计(参考材料见附件2)。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
2010年10月26日
附件1. 《中国矿山救援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
附件2. 中国矿山救援工作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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