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用事业局主要承担着全市城市公共交通、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中水利用、新区热力、城市燃气供应、城市照明灯饰(路灯照明)管理的主要任务,所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洛阳新奥华油燃气有限公司、市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等单位,共有干部职工7000余名。近年来,公用事业局扎实开展优质服务活动,确立了“公用事业百姓至上、优质服务以人为本”核心理念,把“福民强市、科学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用水放心、用气顺心、用热暖心、出行安全快捷、城市亮化美化”作为公用事业共同愿景。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关于开展“创机关品牌、建高效机关”活动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升公用行业服务水平、树立行业在全社会和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拟创建公用事业机关品牌。为做好创建公用事业品牌的准备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洛阳市公用事业局品牌名称和形象标识,欢迎广大专业人士和社会公众以及系统职工参与征集活动,具体活动事宜如下:
一、公用事业局品牌名称和形象标识征集的内容
1、品牌名称是一个品牌的最重要组成部分。设计品牌名称应把握的原则:一是新颖独特;二是内涵丰富,体现公用事业所承担的社会服务职能,体现“公用事业百姓至上、优质服务以人为本”核心价值理念;三是引发社会及人民群众的认同;四是好记好听,响亮;五是简洁,原则上不超过四个字,通俗易懂。
2、品牌形象标识既是核心识别的载体,又是核心识别的延伸。设计品牌形象标识应把握的原则:一是特点鲜明,容易辨识和记忆;二是寓意深远,美观大方,简单明了;三是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时代美感;四是除独立标识外,应同时设计搭配“公用事业”标准字体的设计稿。
3、设计的品牌名称和品牌形象标识分别注明释义。形象标识稿要求彩色、黑白图案各一份,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二、征集时间
1、作品征集时间:自媒体公布之日起至2010年 12月31 日止;
2、专家评选时间:2011年元月。
三、征集活动奖励
1、确定形象标识采用奖1件,奖金3000元,入围奖2件,奖金各800元;品牌名称采用奖1件,奖金1000元,入围奖2件,奖金各300元。
2、评选结果将在洛阳市人民政府信息网等媒体公布。
四、参与方式
应征作品只接受电子投稿方式,邮件标题请注明形象标识或品牌名称征集,电子邮箱:gysyjjgdw@163.com;联系电话:65168929;投稿人需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五、特别声明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洛阳市公用事业局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利,根据需要有权对作品进行加工修改;
3、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公用事业局;
4、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洛阳市公用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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