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西北师范大学
三、作品要求
(一)整体要求:
1、作品要体现奥林匹克精神和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
2、体现本届大运会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的主题;
3、体现大学生青春活力、朝气蓬勃、拼搏争先的精神面貌;
4、体现“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甘肃精神;
5、体现我省独特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
6、体现新时期、新阶段高等院校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建设和谐社会,实现新跨越的风采;
7、作品需附简要的《设计说明》,重点阐述设计思路、基本理念和表现意图;
8、吉祥物设计纸规格为标准A4,须用黑色底版装饰;
9、所有稿件恕不退回,请设计者自留原稿。
(二)吉祥物设计与创作要求:
1、应征作品应是动物、植物等的卡通画;
2、具有甘肃地域文化特色;
3、创意及构图新颖独特、色彩明快、清新亮丽,显现活泼可爱、热情亲切、吉祥欢乐的艺术魅力,能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认同;
4、要寓意鲜明、命名恰当、易于传播;
5、吉祥物还须具备商业开发价值,广泛适用于视频宣传和景观等不同领域的需要。
四、征集范围
凡热爱体育运动、关心支持体育事业、爱好设计和创作的集体或个人均可参加。
五、作品提交方式
(一)应征人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应征单位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以个人名义提交作品的应征人须提交应征人简介(包括获奖情况)、作品创作理念的描述各一份;
(二)应征单位或个人均可参与本次征集活动;
(三)签署《著作权确认书》;
(四)作品须一式三份;
(五)应征单位或个人请将纸质作品和电子光盘于2011年5月10日之前报送至西北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逾期不候。
六、创作声明
(一)参选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二)参选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
(三)参选作品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或地区的徽标或歌曲同或者近似;
(四)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
(五)参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七、评审方式
(一)评审机构为专家评审组,由来自省内外知名专家组成。
(二)设计方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
1、提交的作品不符合本办法设计主题、设计内容、创作要求和格式;
2、逾期送达;
3、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
4、规定不能标识的文件上有可辨认设计人(单位)的文字或符号;
5、设计方案经专家组鉴定属明显抄袭。
(三)评审程序
吉祥物征集领导小组组织评审专家组,在认真审阅参选方案、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每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
八、奖励办法
1、本次大运会吉祥物设中标奖1名,奖金人民币8000元,并颁发奖杯和证书;
2、本次大运会吉祥物设最佳入围作品奖3名,奖金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证书;
3、各设计单位及个人在参赛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九、权属
被评审为甘肃省第二届大学生运动会吉祥物的获奖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余著作权归甘肃省第二届大学生运动会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除奖金外,无需付给创作者任何费用。
十、联系方式
地 址:西北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邮政编码:730070)
联系人:来鑫华 王丽伟
电 话:(0931)7970175、7971964
邮 箱:xcb@nwnu.edu.cn
传 真:(0931)7971964
十一、本活动解释权归甘肃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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