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白山羊是国家命名的优质地方良种,海门红烧山羊肉闻名遐迩,为挖掘海门山羊文化,打造海门山羊品牌,加快海门山羊产业化发展,现向全社会有奖集征海门山羊标识、广告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品要求
1.海门山羊标识
应征作品设计应特色鲜明,标志性强,富有创意,彰显海门山羊特色。形式上为一个二维平面图案。形象上要求图形大方、含义明确、简洁明快,有较强的艺术特色;具备易于识别和制作,适合长期固定使用及印刷、雕塑等各种场合应用。且必须是未曾发表的原创作品,具有唯一性。
2.海门山羊广告语
应征作品富有创意,彰显海门山羊特色,朗朗上口,轻松好记。
二、征集方式及联系电话
1.海门山羊标识
应征作品需要同时以书面邮寄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两者全部成功送达后方属有效。
(1)书面邮寄方式
A.作品应制作成A4纸大小的书面样稿,同时标明设计创意和文字说明。
B.邮寄地址: 江苏省海门市北京路600号(海门市行政中心)海门市委宣传部0547室,邮编:226100。收件人:海门山羊标识广告征集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标识征集”。
C.信中请随附作者(或机构)的姓名(名称)、联系地址及电话联系方式。
(2)电子邮件方式
A.作品另应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邮件请标明“标识征集”。
B.邮件地址为:hmxcbwgk990@126.com
C.邮件内容应包含:标志及附注的文字说明、作者(机构)姓名(名称)、联系地址以及电话联系方式。
2.海门山羊广告语
(1)应征作品应标明设计创意和文字说明,以书面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2)邮寄或电子邮件地址同海门山羊标识。
联系电话:82110990
传
真:82107683
三、征集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至12月5日。
四、评选方式
1.本次方案征集的评审工作由海门市成立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有效方案进行评选,海门山羊标识和广告语征集各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评选结果将在海门日报、海门新闻网等有关媒体上公布,并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
2.如果出现相同的标识和广告语,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
五、奖励方式
1.海门山羊标识
一等奖奖励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三等奖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2.海门山羊广告语
一等奖奖励人民币2000元,二等奖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三等奖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六、相关声明
1.所有应征者必须是应征方案的合法拥有者,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相关权利。如有侵权情况发生,由应征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主办单位对获奖方案拥有无偿展示权、使用权和修改权。一经采用,著作权即归主办单位所有,设计者享有署名权。
2.应征方案的独创性及表现内容,受中国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
3.应征方案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公开征集公告的所有约定。
4.主办单位对包括本公告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单位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5.因邮寄原因、其他非主办单位的原因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6.如对本公告内容发生争议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处理。
7.应征者请自留底稿,应征方案恕不退还。
海门市委宣传部
海门市委农办
海门市农业局
海门市文化局
海门日报社
海门广播电视台
201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