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聚焦咸阳城市面貌,提升咸阳城市品位,打造咸阳城市名片,树立咸阳城市形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物旅游局发起并组织媒体向社会征集“咸阳城市形象宣传用语”,公告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2年10月23日至2012年11月30日。
二、具体要求
1、一目了然。字数限定为8个字,句式由2个词汇组成。如:××××,××××。
2、生动形象。表述要简洁明快,准确生动,富有形象性和感染力,易读、易识、易记,朗朗上口。
3、内涵饱满。既能真实反映咸阳独特的历史地理文化精髓和资源优势,又能充分体现咸阳发展的成就和前景。
4、作品可附创作思路或简要说明。
三、征集方式
作品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单位、职务、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并通过信件、电话、邮件等方式投送。
联系地址:咸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宣传科或咸阳市文物旅游局市场促进科
联系电话:15353155121,33210840
联系邮箱:xyswgjxck@163.com308755865@qq.com
四、评选
邀请专家组成评委会,评选出候选用语后,再通过咸阳人民广播电台、咸阳电视台、咸阳日报、咸阳政务门户网站、今日咸阳等媒体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由评委会终评确定。
五、奖励
作品一经采用,按照一字千“金”的标准,奖励作者人民币8000元。
五、注意事项
1、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并可进行修改。
2、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市文物旅游局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标签:城市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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