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12月14日讯 为更好地展示济宁广播电视台的崭新风貌,增进电视与大众的沟通交流,济宁广播电视台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台标,作品一经选用,作者将可获得20000元奖金。

  作品要求能够展示包容、开放、拼搏、跨越、和谐等济宁精神风貌,体现时代特征;设计内容应符合电视媒体的特征,具有独特文化内涵;设计风格应简洁、明快,具有现代设计理念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传播和推广,须适用于电视屏幕、采访车、采访设备、服装、印刷品、徽章以及广播电视衍生品。设计稿必须是原创作品,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知识产权。

  济宁广播电视台将邀请专家成立台标评选委员会,评选出入围奖5个,每个奖金3000元),从入围奖中产生一等奖1个,奖金20000元(注:奖金不累积,所有奖金的个人所得税均由获得者承担)。

  来稿可采用手工绘制和电脑制作,备纸质样本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样本设计的台标图案长宽统一为15cm×15cm,用A4纸绘制或A4照片纸打印;电子版设计图稿图案不小于500×500像素,文件格式可采用jpg、psd、tga。所有来稿须图样清晰、制作工整,并附300字以内创意说明,并注明设计者真实姓名、身份证编号、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稿件可邮寄至济宁市常青路9号济宁广播电视台节目编排中心推广部(广电大厦806室),邮编272037;或发送至电子邮箱:jngdtbzj@163.com 。邮寄信封封面或邮件主题请标明"台标征集"。

  投稿截止时间:2013年2月1日(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应征作品的图稿和文案,一律不退,未入围作品可由征集方自行处理。

  征集详情请登陆:济宁新闻网(//www.jnnews.tv

  法律声明

  1、作品须原创,拒绝模仿,杜绝抄袭、雷同,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严禁侵犯知识产权,避免商标异义,且台标尚未被注册使用过。参选作品的素材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第三方的其他权利。参选作品中如涉及肖像权、名誉权及著作权等民事责任,完全由作者负责。

  2、台标一经选用,台标及其衍生品的全部知识产权归济宁广播电视台所有。设计者不得再在其它任何地方使用,济宁广播电视台有权对被选台标进行修改。

  3、所有应征台标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4、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济宁广播电视台所有。

  联系人:苏先生 李先生

  电 话:0537-2220861

标签:台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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