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实施十年来,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我国全民健身事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崭新局面。
为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促进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宣传其“强身、健心、乐群、睦邻”的巨大社会功能,激励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更加积极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全民族的身体素质,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拟面向全社会征集一批全民健身宣传招贴画设计方案。现就有关征集要求公告如下:
一、设计要求
(一)主题:突出宣传全民健身“强身、健心、乐群、睦邻”的社会功能。
(二)反映人民群众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生动场景。
(三)画面要求生动活泼,独特、新颖,积极向上,有鼓动性和感召力,色彩鲜明,线条简洁。能吸引观众目光,突出积极倡导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主题。
(四)文字口号简单明了,朗朗上口,激励感强。
(五)画面与文字配合协调、美观、和谐。
(六)适合在会场、社区、健身场所等各种场合张贴、悬挂。
二、参赛作品要求:
(一)参选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
(二)参选作品或用于创作的素材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纠纷由作者本人负责。
(三)招贴画一经入选其设计方案版权永久属于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华全国体育总会。
(四)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在大批制作招贴画时可以对入选作品进行适当修改。
三、征集范围
凡关心支持全民健身事业的专业美术设计人员、大中专、小学生及其他美术爱好者均可参加。
[特别说明:本次宣传画设计方案征集活动特为残障人士群体设置了“特别贡献奖”一名。(详见第四条第二款)]
四、参加及报送方式
(一)参选作品为原稿或小样,小样一律为彩色稿件,用16开绘图纸绘制或用A4纸彩色打印(须注明建议尺寸和使用材质),并附作品说明、作者基本情况: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
(二)特别说明:残障人士参赛须作者所在地残联或民政厅、局出具相关证明或推荐函。
(三)所有征集方案恕不退还,请参加者自留底稿。
(四)请参选者于2006年11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设计稿件邮寄至国家体育总局中国体育报业总社大型活动中心。
(五)信封注明《全民健身宣传画》作品。
(六)如邮寄途中发生的作品损毁,组织者将不对此负责。
五、评选、奖励办法
(一)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组织有关领导及中国美术家协会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二)具体评选及奖励办法:(以下均为税前金额)
a 青少年组
(18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者,男女不限)
一等奖 1名 奖金RMB 7000元
二等奖 1名 奖金RMB 3500元/人
三等奖 1名 奖金RMB 2000元/人
b 成年组
(18岁以上,职业不限,男女不限)
一等奖 1名 奖金RMB 10000元/人
二等奖 2名 奖金RMB 5000元/人
三等奖 3名 奖金RMB 2500元/人
c 特别贡献奖 1名(残障人士)
奖金RMB 10000元/人
(三)本参赛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组织者。
六、联系方式
中国体育报业总社大型活动中心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8号前楼103室
电话:010-67169564 010-67110066转508
传真:010-67100135
邮编:100061
电子邮箱:people_sport@yahoo.com.cn
联系人:段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