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树立上影集团的企业形象,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企业标志:
一、中英文名称
中文名称:上海电影(集团)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Film Group Corporation
二、设计要求
1、 主题突出、结构简洁、色彩鲜明、易于识别与传播,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
2、 具有时代感和国际化特质,体现以电影为主的现代企业集团的特性与品牌概念;
3、 来稿附创意说明,详述构思及象征意义;
三、征集有关事项
1、 征集时间:2006年9月15日至11月30日,2007年1月公布评选结果。
2、 应征方式:
以电子邮件形式将作品电子稿(BMP或JPG格式)发送至zhengji@sfs-cn.com;或将作品打印稿邮寄至上海市漕溪北路595号上海电影集团公司办公室204室,邮编200030,请在电子邮件及信件中注明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信封请标明“企业标识参选作品”
四、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设一等奖一名,奖金人民币10000元,二等奖两名,奖金各1000元人民币。如采用其中部分要素,则酌情给予奖励。(各设计单位或个人所获奖励金额的税金和在参赛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五、征集须知
1、 凡参加征集的设计方案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果发生侵权行为,相应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2、标志如果被采用,将有可能根据设计的需要进行修改;
3、设计方案采用并支付奖金后,设计方案的著作权即归上影集团所有;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漕溪北路595号
邮政编码:200030
联系人: 吕维宇
联系电话:021-64387100-3045
传 真: 021-64391650